花爺,也是有脾氣的~
p.s.如果花爺有嚴重OOC的話~請溫柔的包容「為X所苦」的人吧!>W<
不過,不管內心怎麼糾葛(?),外顯還是可以正常~這就是多年練出的能力~故,就算不看這篇,只從「主角」觀看,可能還更純粹啦~「心事」必須「隱藏」囉。
謎之音:
其實如果是「相似想法」的人,花爺在途中的困惑也不會少。不過~不同的成長背景,使得:
1.決定明快。2.出手狠準。3.協力充實。4.後盾強大。
所以花爺不用等待太久。(因為花爺很多事要忙啊)其實,由於這也是「另一個角度」,所以認知跟「事實」不一定一樣。啊,總之「幸福」第一優先。
半羞愧汗顏揭秘貼文(喂,那有這麼長的名?)
名由:
1.彼之旅端 -主文-那個人(主角)的旅途終站(目的)
2.彼端之旅-番外-相對他(主角)的各視點之旅途(心行方向?)
==================
花心--如果是此面(分離之時以「日期」為劃分)
第一章:意難明
霍婆婆說要去美國散心。對這個向來不出國,而一出國就立刻飛往海的彼端的人,也是個挑戰。秀秀說她要陪著出門,而這是由她哥哥負責籌畫的旅行,第一站就要去賭城。
我對賭場沒那麼多興趣,何況,這次的最後事件耽擱不少時日,我還得為在美國推廣戲曲做排練。
不過秀秀說,她哥哥會排賭城,完全是為了「招待客人」用。什麼樣的客人可以得到招待?秀秀說,是「救命恩人」。
我說那種事也不算救命,老九門間互助合作,如果當時不去救霍婆婆,也難得到霍家其他兒子的相助,還可能看到霍家分裂後解家少了個必要的援手,那還不如靠這長輩回來壓人。
秀秀卻笑說:「又不只花哥哥是恩人,吳邪哥哥也是啊!我問過他,他很有興趣,還叫了王胖子跟張小哥一道來。『賭城』這種俗氣地方是我哥排的,我打算去看以前地理課學的大峽谷,吳邪哥哥對這個行程比較有興趣。我們還打算到那再租車去,多好的旅行哪!」
「吳邪」這個人名讓我有些煩惱。
小時候,因為跟二爺學唱戲,有點女孩子氣,那時,一起玩的童年玩伴裡,除了活潑的秀秀外,就只有木納的吳邪最常在一起。因此,會熟些、難忘些--難忘到在新月飯店都還會在重見面的瞬間一怔,就知道那感覺了。
不過當家也已經二十年,看慣人性、死生,也被二爺訓練地謹守本業,我本來以為,只在霍婆婆安排下無意地遇見、協助兩地倒斗,就是了。
可是他實在太「一如過往」的愛管閒事!又太會為別人著想了!
會因為我初入洞穴、失聲未回,而頂著笨手笨腳爬進洞裡;
會在我說他「煩」、以後別亂闖時,一副「如果你夠強我才放心」的樣;
即使我在他疑似出事時沒有第一時間回去看,並對他僥倖沒事表現一副「自己性命自己顧」的姿態,卻聽到他認真解釋說我這種表現「是一種素質」。
太容易讓人欺騙的善良!可是,現在倒難再去騙他。
從聽說「吳三省」消失,長沙大亂的情況,而決定協助處理事情時--雖然有秀秀情面跟霍家關係這理由做擋箭牌,但是,真的是這麼個緣故嗎?而我,在四川得知出事消息,在先回到北京處理美國方面劇務,聲明我要演的那幾折戲劇時,我又難道沒有動過什麼聯想念頭?
用上「霍家之約」「表演時間到、地點也相近」這些理由,跟著一起出國,我看最吃驚的是霍婆婆。不過她沒表現出來。
只是,那個王胖子似乎瞧我不順眼。到美國第二天就拉了另兩人走「鐵三角」路線去。我就跟秀秀陪霍婆婆一道去看戲。而在回來後,還等著替他這連鑰匙卡都忘了帶的「小三爺」開門,然後聽他談張小哥怎麼在賭城發威的事。
照說這種事很正常,沒什麼好在乎的。但,在吐出一句「他令我羨慕」後,別說吳邪,連我都有點吃驚。
我想,只好推在秀秀身上,隨口用句古龍的名言:「世界人不吃飯的女人或許會有幾個,但不吃醋的女人卻沒有半個。」來做牽扯,卻不知不覺用成了「男人」一辭。
精神不濟,還是早點睡吧!
第二章 思甫定
大峽谷其實就是看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沒什麼不好,但也沒什麼特好。
我有點想早些回去--至少先去舊金山排戲,免得生疏。同時,我想,如果能再度分開,或許可以有機會細想想。
我對過往的記憶為什麼會比較深呢?
看著那群「三人行」往前時,我默默思索。
也許是因為,在寂寞的成長歲月中,只有最純真的那年代,是我惟一的寄託,所以,才會記著那小小的火焰,曾經讓我感受到光。
我默默地期待下雨,那或許有點半迷信吧!不過從小到大,我惟一會想「控制」的天象,就只有「雨」而已。曾經有過練戲累了發脾氣、叛逆期極端忍耐也忍不住想離家一次時,「雨」都會陪著我。
天公確實作美,順應我請,只是沒想到,在大峽谷這,會升級成「雷雨」!更沒想到,為了避雨而跟吳邪一起躲在一處斜坡旁岩石下的後果,是他被一截枯木擊上,以致我為了扯開他,兩人都失去重心,在其他人驚聲中跌入坡旁的溪流裡。
在跌落過程扭傷右腳的瞬間,那微痛一下而已的程度對從小到大受過多少傷的我來說沒什麼好在意。相較之下,手臂抱住的吳邪微微發熱的額頭,比較令人頭痛。
隨時帶著必用品是我的原則,至少能起火烘衣,抱人取暖。
其實到那時我還是沒想著什麼,畢竟,脫一個沒我好看的大男人衣服實在沒特別興奮的理由。但是,在昏昏而醒的吳邪,在入睡前說了那句「除了小哥跟胖子,最相信就是你」時,心跳卻不知怎麼急了起來。
為什麼可以那麼相信?我都已經不再於「基本合作關係前提」之外再去信任其他人了,而且也曾經差點放你自生自滅,為什麼還可以相信?我確定有說過那句:「和我在一起,你得自己照顧自己」。
爺爺告訴過我:不能有朋友。因為你知道,在有危機時,自己不會救他。如果成了朋友,將來發生這種事,你會傷心。--我曾是奉為圭臬的。
但,二爺多少教了我,如果「能力夠」時,你能保護的人就可以多了。隨著年紀漸大,我也越來越了解二爺的話。想來,二爺能收我做關門弟子,也因為他的「能力大」,所以他可以插手到解家的家務中,也不怕人閒話。
如果,我的能力也大,那麼,我也可以重新再擁有朋友;甚至可以像二爺那樣,從人口販子手中,奪還使他心中惟一起波的「丫頭」吧!但是,現在的我,在這種身份地位上,能再做改變的,已經不多了!二爺那時只是少班主,沒有當家,不用出什麼最狠手段;也還有親如兄弟,可以一起喝茶喝酒的伙計手下;而我,已經是混道上混到說出「直接打死,算我的」也不皺眉頭的人,
有地方可以開始嗎?
隨著懷中人微微覺冷似的往我身上靠時,我在想:
能從現在的人重頭嗎?對著這一個即使經過種種險惡,也仍是在乎情義、不計前嫌,對人只往好處想的人開始嗎?如果是的話--
什麼時候睡著也不太記得。只是,在隱約聽到彷彿是吳邪在搖我說「怎麼,小花?天亮了。」時,喃喃地,說了那句:
「不要離開我。」
然後,我碰到了個什麼。
第三章:情初動
我試著先做個「好朋友」的樣子。
在巡邏的義工救回我們,治療初步,然後秀秀他們也趕來,又說又笑後,我盡量看著王胖子的表現,試著做點「友好」的感覺。
但,好像有點不對。
不管是王胖子大咧咧,或是張小哥靜默默,似乎都不適合我。
該怎麼表現才好?
正思慮中,跟王胖子打鬧的吳邪一抬腳後重心偏離,就跌到我身上。
他比我的外型還略壯,自然有點重量,不過這跟力氣無關。我才想扶他,卻看到他微愣似地,鼻子略略抽動地在我衣服上嗅著,像在聞什麼。
那情況,倒像隻傻傻的小狗,可以去摸他頭的感覺。吳狗爺當年的渾號是
怎麼來的?
我有點想笑,尤其看到吳邪在發現位置不對,尷尬著要起來時。
不過,當看到張小哥沉默無聲地習慣伸手協助他,卻有那麼點可惜自己也得伸手將他推出懷中的事。
懷裡有個人,還真的挺溫暖的。
尤其他予人的不只是單單體溫的暖而已,而是種肯去體諒的和氣。從中午在一堆速食裡,想著吃肉太多還得補吃菜的關心,會讓人看出他散發的善良。
對了,霍婆婆不就這麼形容嗎?
不是單純的天真,只是因為願意站在別人角度去想,然後包容理解的人;即使經過險惡,還是選擇信任。或許,霍婆婆會那麼在意吳五爺,也是為這緣故。能夠託付心情也不會擔憂背棄的人,能有那麼一個,實在會不想放手。
所以,會想取得「另一半」。
我想,那是我順手拿過吃剩漢堡的原因。
第四章、因事感
當車子發出怪聲,並且微微扭動時,我第一時間要秀秀減慢、停下,然後下車去看。
路上居然有釘子將車輪前後扎破,實在有點湊巧。而且那些釘子看來很新。
王胖子跟張小哥都沒有修車的知識、秀秀基本上只會開車,其他都是僕人在家,因此驗車的事只有我。
看到最後一人的腳落下時,我直起身,正好靠近剛睡醒的吳邪有點紅的臉畔,兩造都微愣下,但立刻被談話取代。王胖子一直抱怨東抱怨西,還不如張小哥安靜比較不惹人厭。
秀秀拉了吳邪說什麼,一會兒吳邪就來說他肚子痛要搭便車回去。不過那樣子有些誇張,我覺得不會是真的。可那位張小哥倒很認真地上前去替他摩弄,不知怎地,有點令人羨慕。
為什麼他可以這麼單純地去付出關心,也不會覺得不妥?而且為什麼另個人躲躲笑笑中,也不會尷尬?
「除了小哥跟胖子」那句話,記起來了。
即使是認可的朋友,我也不是第一順位!
雖然知道,但,也沒能夠氣惱。畢竟,十多年的間隔中,總是有其他人可以加入過去關係中,然後,後來居上。就算我重回到「發小朋友」之列,也沒能夠超越他的「兄弟們」在心中的地位,確實合理。
本來想,至少要去「揹秀秀」做工作分擔,但結果仍是張小哥率先去做了。
在張小哥跟王胖子背影共行前去時,我心下嘆氣,說:「他真的很可靠。」
吳邪同意的表情,有點讓人想搖頭的無言。
他能全心信賴的人,果然很多。只是「朋友」,還太廣了。除非,有別的角度,用別的關係,那,在別的層面,才可能得到「第一」--或是「惟一」的順位。
只是,還不曉得該怎麼做。
第五章、為君怒
拋錨時,我也沒想過我們會在美國這的休息站遇上影集常見的無聊搶匪。不過這兩個小賊似乎不是普通人--實際上,店主給我的感覺也不普通。但當下沒得細想,我跟張小哥裡應外合,順手地打擊劫匪,救回秀秀跟胖子。
但在另一個匪徒衝出後門,而後聽到一記槍響時,我們都愕住。
被張小哥擋住了後門口,只影綽地看到人,但也夠判斷位置。我用雨傘撐壁,縱過張小哥頭頂,在那個劫匪吃驚中跳到他肩上,一低頭,只見地上染就了大片鮮血,那只可能是一個人的。
西班牙鬥牛,早期謬傳是靠紅色刺激牛的視神經。但現在,我的心情跟那些牛也類似。在幾記骨頭碎裂跟哀慘叫聲中,姓張的飛奔而來,趴在地上,將滾逃入車中的吳邪拉出來。我們看到他滿腿的血已浸透外褲,臉上還勉強笑著,看了趕出來的秀秀兩人一眼,才昏過去。
我踢開已摔倒的劫匪,跟姓張的一起:撕褲、壓脈、綁帶、抬高,在血終於比較止住時,我才想起該生氣的一件事。
他不是說,你是可以信賴的第一順位朋友?居然沒能保護到他?
當秀秀衝來擋住我時,我才發現我已經吼出來。而王胖子卡在我們之中,一臉牙疼的表情撫著自己胸口。
為什麼要那麼驚惶?我只是第三順位的關係者,不是嗎?
看著送醫的直昇機飛去,聽到胖子在嘀咕,然後被秀秀拉著上車時,我想,我不能只坐著等天亮。
那些「朋友」只能呆等醫生允許,而我自有我的辦法。
六、定位息
透過老親家關係,跟華真螢借得她的身份,扮裝進了醫院。歐美人向來公事公辦,也不會多過問人的私事,我沒有特意縮骨用人皮面具,也沒人在意我。頂多,是值班醫生,在我又自吳邪的單人病房「巡視」出來後,問我一句:「這回住院的傷者,是你的誰嗎?」
「是親戚。」我按照華真螢的身份回答。
「只是親戚?」那位醫生呵呵笑著,似乎自得其樂。
我沒什麼想回答的。
在「巡視」病房時,看到輸血過後臉色稍微恢復的吳邪懨懨的緊閉眼睛的模樣,真的有點令人擔心。他的歡笑、信心,似乎都在流失的血液裡。
所以要他能夠活著、呼吸著、心跳著。
本來以為只有巡房任務,不過,「值班」還是得服務些病人。我替一個老頭清過嘔吐物,替一個老嬤嬤倒牛奶。當第三次鈴響的我渾沒好氣時,我發現那是吳邪的床。
由於醫師確實交代過吳邪二十四小時內不得動,我就叫他待在床上用小便斗,他漲得滿臉通紅的樣子實在有趣,過去都沒見過有人情緒那麼明顯。但他仍懂得「配合醫囑」,不像某些病人就是要自以為是,因此我覺得相處起來很愉快。
不過,不知是否我多心,彷彿看到他的鼻子又微微抽動,像警犬般地在嗅什麼。
處理完事情,吳邪主動和我要水閒聊,我想,從這看他其實也可以和女孩子自在聊天,卻不知為什麼聽他常向王胖子抱怨沒牽過女人手?
然後,我立刻知道,原來這位小三爺也不是笨蛋,他是在等機會確認眼前人是我。
被吳邪拆穿身份後,我也沒大所謂,先將事情都推在秀秀身上,說是他們委託來的。吳邪也信了。顯然,他會因為環境懷疑,但卻也會因人相信。
那麼,我也是值得被信任的了?
這麼一想,心情好的有些奇怪,但眼看天亮,也該回護理站去。
然後,我想起來,問他究竟怎麼靠什麼認出我?明明我覺得那個張小哥如果真要來,也可能會來--不過他沒有華真螢身份可借。
結果吳邪居然說了一句:「香氣」?
或許吳邪不以為這是錯誤判斷,但是,以一個成年在道上混、需要時下斗的當家來說,絕不可能在身上灑什麼香水,那根本是在昭示、標明自己地點的火把。
他怎麼會覺得我有灑什麼香水?
我突然想到馬上要演的那本「貴妃醉酒」。按古書所載,楊貴妃的體質稍胖,加上有多汗症,汗多到濕透巾帕,但唐明皇寵她愛她,覺得那種透帕的汗味即使是汗清與水粉的夾雜味,亦是種「生香」。
對照在四川時,他從沒說過我有噴香水,現在卻主動提香氣一事,甚至用香氣來認出我來看--
美國研究指出,互相吸引的人,會注意到他人不會注意到的、彼此的「荷爾蒙」。當「心儀的」兩性相遇時,就會被這種幾乎覺察不到的氣味吸引。異性聞到這些味道後,能刺激呼吸中樞,從而加快呼吸過程,給予大腦充分的氧供應,最終引起興奮。
這倒是提醒我一件事。如果,在「朋友」之群,沒可能超到第一位時,也還有另一方面,不是嗎?但,「心儀」的價值在哪裡?是「荷爾蒙」先於「心儀」,還是「心儀」先於「荷爾蒙」?
而且,那個研究裡,說的是「兩性」。我,卻是--解當家。
第七-八章、凝思苦
在飛往舊金山的機上稍做歇息,我便得上演了。
霍婆婆要汪太公派人來接我,總算還趕上他們眾人聚會吃飯演出。我便上了「貴妃醉酒」一段,眾老輩均贊。汪太公尤其指明說:「這位貴妃的相思絕不只在思『皇上』,而且真真切切地思她的『三郎』,這才是讓人感到『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的心情啊!」
果然是有眼光的人。
我為汪太公能看出潛藏的心意佩服。會有那靈感,完全是來自於在四川山上,幾次談天對話時的互動,引發我的聯想。
只是,我自己能嗎?
身為當家,我必須為家族的前途著想、身為班主,我還有戲班的團員要顧。我必須有個世人定位的「賢內助」才可以生活。尤其,我有「繼承者」的壓力。
再怎麼說,如果不是「兼具雙方共同血緣」的人,不可能是穩當的繼承者。顧炎武雖是過繼的兒子,但他母親王太夫人好歹是顧家的「望門寡」,大可以只靠父親的血脈就成。而我,解當家、他,吳小三爺,不能偏向一方。
除非是,從共同外家中的--
突然記起有某個適當的人選,我心裡倒是笑了。
「腳傷都如此還能笑,果然不愧是霍小仙說,最出息的老九門年輕一代。」
在華大夫呵呵笑著替我推拿時,我也能夠笑笑答:「您過獎了。」
沒錯,真要感謝我那些叔叔們死後,女眷中「嫁的嫁」、「分產的分產」裡,會留下她們不想要的「包袱」,那,倒是我現在的後盾了。
那麼,我現在要思量的,倒是「他」吧。
而且,我也該想想,我自己是真的喜歡男人嗎?
想擁有的心,是「情」還是「欲」呢?
p.s.如果花爺有嚴重OOC的話~請溫柔的包容「為X所苦」的人吧!>W<
不過,不管內心怎麼糾葛(?),外顯還是可以正常~這就是多年練出的能力~故,就算不看這篇,只從「主角」觀看,可能還更純粹啦~「心事」必須「隱藏」囉。
謎之音:
其實如果是「相似想法」的人,花爺在途中的困惑也不會少。不過~不同的成長背景,使得:
1.決定明快。2.出手狠準。3.協力充實。4.後盾強大。
所以花爺不用等待太久。(因為花爺很多事要忙啊)其實,由於這也是「另一個角度」,所以認知跟「事實」不一定一樣。啊,總之「幸福」第一優先。
半羞愧汗顏揭秘貼文(喂,那有這麼長的名?)
名由:
1.彼之旅端 -主文-那個人(主角)的旅途終站(目的)
2.彼端之旅-番外-相對他(主角)的各視點之旅途(心行方向?)
==================
花心--如果是此面(分離之時以「日期」為劃分)
第一章:意難明
霍婆婆說要去美國散心。對這個向來不出國,而一出國就立刻飛往海的彼端的人,也是個挑戰。秀秀說她要陪著出門,而這是由她哥哥負責籌畫的旅行,第一站就要去賭城。
我對賭場沒那麼多興趣,何況,這次的最後事件耽擱不少時日,我還得為在美國推廣戲曲做排練。
不過秀秀說,她哥哥會排賭城,完全是為了「招待客人」用。什麼樣的客人可以得到招待?秀秀說,是「救命恩人」。
我說那種事也不算救命,老九門間互助合作,如果當時不去救霍婆婆,也難得到霍家其他兒子的相助,還可能看到霍家分裂後解家少了個必要的援手,那還不如靠這長輩回來壓人。
秀秀卻笑說:「又不只花哥哥是恩人,吳邪哥哥也是啊!我問過他,他很有興趣,還叫了王胖子跟張小哥一道來。『賭城』這種俗氣地方是我哥排的,我打算去看以前地理課學的大峽谷,吳邪哥哥對這個行程比較有興趣。我們還打算到那再租車去,多好的旅行哪!」
「吳邪」這個人名讓我有些煩惱。
小時候,因為跟二爺學唱戲,有點女孩子氣,那時,一起玩的童年玩伴裡,除了活潑的秀秀外,就只有木納的吳邪最常在一起。因此,會熟些、難忘些--難忘到在新月飯店都還會在重見面的瞬間一怔,就知道那感覺了。
不過當家也已經二十年,看慣人性、死生,也被二爺訓練地謹守本業,我本來以為,只在霍婆婆安排下無意地遇見、協助兩地倒斗,就是了。
可是他實在太「一如過往」的愛管閒事!又太會為別人著想了!
會因為我初入洞穴、失聲未回,而頂著笨手笨腳爬進洞裡;
會在我說他「煩」、以後別亂闖時,一副「如果你夠強我才放心」的樣;
即使我在他疑似出事時沒有第一時間回去看,並對他僥倖沒事表現一副「自己性命自己顧」的姿態,卻聽到他認真解釋說我這種表現「是一種素質」。
太容易讓人欺騙的善良!可是,現在倒難再去騙他。
從聽說「吳三省」消失,長沙大亂的情況,而決定協助處理事情時--雖然有秀秀情面跟霍家關係這理由做擋箭牌,但是,真的是這麼個緣故嗎?而我,在四川得知出事消息,在先回到北京處理美國方面劇務,聲明我要演的那幾折戲劇時,我又難道沒有動過什麼聯想念頭?
用上「霍家之約」「表演時間到、地點也相近」這些理由,跟著一起出國,我看最吃驚的是霍婆婆。不過她沒表現出來。
只是,那個王胖子似乎瞧我不順眼。到美國第二天就拉了另兩人走「鐵三角」路線去。我就跟秀秀陪霍婆婆一道去看戲。而在回來後,還等著替他這連鑰匙卡都忘了帶的「小三爺」開門,然後聽他談張小哥怎麼在賭城發威的事。
照說這種事很正常,沒什麼好在乎的。但,在吐出一句「他令我羨慕」後,別說吳邪,連我都有點吃驚。
我想,只好推在秀秀身上,隨口用句古龍的名言:「世界人不吃飯的女人或許會有幾個,但不吃醋的女人卻沒有半個。」來做牽扯,卻不知不覺用成了「男人」一辭。
精神不濟,還是早點睡吧!
第二章 思甫定
大峽谷其實就是看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沒什麼不好,但也沒什麼特好。
我有點想早些回去--至少先去舊金山排戲,免得生疏。同時,我想,如果能再度分開,或許可以有機會細想想。
我對過往的記憶為什麼會比較深呢?
看著那群「三人行」往前時,我默默思索。
也許是因為,在寂寞的成長歲月中,只有最純真的那年代,是我惟一的寄託,所以,才會記著那小小的火焰,曾經讓我感受到光。
我默默地期待下雨,那或許有點半迷信吧!不過從小到大,我惟一會想「控制」的天象,就只有「雨」而已。曾經有過練戲累了發脾氣、叛逆期極端忍耐也忍不住想離家一次時,「雨」都會陪著我。
天公確實作美,順應我請,只是沒想到,在大峽谷這,會升級成「雷雨」!更沒想到,為了避雨而跟吳邪一起躲在一處斜坡旁岩石下的後果,是他被一截枯木擊上,以致我為了扯開他,兩人都失去重心,在其他人驚聲中跌入坡旁的溪流裡。
在跌落過程扭傷右腳的瞬間,那微痛一下而已的程度對從小到大受過多少傷的我來說沒什麼好在意。相較之下,手臂抱住的吳邪微微發熱的額頭,比較令人頭痛。
隨時帶著必用品是我的原則,至少能起火烘衣,抱人取暖。
其實到那時我還是沒想著什麼,畢竟,脫一個沒我好看的大男人衣服實在沒特別興奮的理由。但是,在昏昏而醒的吳邪,在入睡前說了那句「除了小哥跟胖子,最相信就是你」時,心跳卻不知怎麼急了起來。
為什麼可以那麼相信?我都已經不再於「基本合作關係前提」之外再去信任其他人了,而且也曾經差點放你自生自滅,為什麼還可以相信?我確定有說過那句:「和我在一起,你得自己照顧自己」。
爺爺告訴過我:不能有朋友。因為你知道,在有危機時,自己不會救他。如果成了朋友,將來發生這種事,你會傷心。--我曾是奉為圭臬的。
但,二爺多少教了我,如果「能力夠」時,你能保護的人就可以多了。隨著年紀漸大,我也越來越了解二爺的話。想來,二爺能收我做關門弟子,也因為他的「能力大」,所以他可以插手到解家的家務中,也不怕人閒話。
如果,我的能力也大,那麼,我也可以重新再擁有朋友;甚至可以像二爺那樣,從人口販子手中,奪還使他心中惟一起波的「丫頭」吧!但是,現在的我,在這種身份地位上,能再做改變的,已經不多了!二爺那時只是少班主,沒有當家,不用出什麼最狠手段;也還有親如兄弟,可以一起喝茶喝酒的伙計手下;而我,已經是混道上混到說出「直接打死,算我的」也不皺眉頭的人,
有地方可以開始嗎?
隨著懷中人微微覺冷似的往我身上靠時,我在想:
能從現在的人重頭嗎?對著這一個即使經過種種險惡,也仍是在乎情義、不計前嫌,對人只往好處想的人開始嗎?如果是的話--
什麼時候睡著也不太記得。只是,在隱約聽到彷彿是吳邪在搖我說「怎麼,小花?天亮了。」時,喃喃地,說了那句:
「不要離開我。」
然後,我碰到了個什麼。
第三章:情初動
我試著先做個「好朋友」的樣子。
在巡邏的義工救回我們,治療初步,然後秀秀他們也趕來,又說又笑後,我盡量看著王胖子的表現,試著做點「友好」的感覺。
但,好像有點不對。
不管是王胖子大咧咧,或是張小哥靜默默,似乎都不適合我。
該怎麼表現才好?
正思慮中,跟王胖子打鬧的吳邪一抬腳後重心偏離,就跌到我身上。
他比我的外型還略壯,自然有點重量,不過這跟力氣無關。我才想扶他,卻看到他微愣似地,鼻子略略抽動地在我衣服上嗅著,像在聞什麼。
那情況,倒像隻傻傻的小狗,可以去摸他頭的感覺。吳狗爺當年的渾號是
怎麼來的?
我有點想笑,尤其看到吳邪在發現位置不對,尷尬著要起來時。
不過,當看到張小哥沉默無聲地習慣伸手協助他,卻有那麼點可惜自己也得伸手將他推出懷中的事。
懷裡有個人,還真的挺溫暖的。
尤其他予人的不只是單單體溫的暖而已,而是種肯去體諒的和氣。從中午在一堆速食裡,想著吃肉太多還得補吃菜的關心,會讓人看出他散發的善良。
對了,霍婆婆不就這麼形容嗎?
不是單純的天真,只是因為願意站在別人角度去想,然後包容理解的人;即使經過險惡,還是選擇信任。或許,霍婆婆會那麼在意吳五爺,也是為這緣故。能夠託付心情也不會擔憂背棄的人,能有那麼一個,實在會不想放手。
所以,會想取得「另一半」。
我想,那是我順手拿過吃剩漢堡的原因。
第四章、因事感
當車子發出怪聲,並且微微扭動時,我第一時間要秀秀減慢、停下,然後下車去看。
路上居然有釘子將車輪前後扎破,實在有點湊巧。而且那些釘子看來很新。
王胖子跟張小哥都沒有修車的知識、秀秀基本上只會開車,其他都是僕人在家,因此驗車的事只有我。
看到最後一人的腳落下時,我直起身,正好靠近剛睡醒的吳邪有點紅的臉畔,兩造都微愣下,但立刻被談話取代。王胖子一直抱怨東抱怨西,還不如張小哥安靜比較不惹人厭。
秀秀拉了吳邪說什麼,一會兒吳邪就來說他肚子痛要搭便車回去。不過那樣子有些誇張,我覺得不會是真的。可那位張小哥倒很認真地上前去替他摩弄,不知怎地,有點令人羨慕。
為什麼他可以這麼單純地去付出關心,也不會覺得不妥?而且為什麼另個人躲躲笑笑中,也不會尷尬?
「除了小哥跟胖子」那句話,記起來了。
即使是認可的朋友,我也不是第一順位!
雖然知道,但,也沒能夠氣惱。畢竟,十多年的間隔中,總是有其他人可以加入過去關係中,然後,後來居上。就算我重回到「發小朋友」之列,也沒能夠超越他的「兄弟們」在心中的地位,確實合理。
本來想,至少要去「揹秀秀」做工作分擔,但結果仍是張小哥率先去做了。
在張小哥跟王胖子背影共行前去時,我心下嘆氣,說:「他真的很可靠。」
吳邪同意的表情,有點讓人想搖頭的無言。
他能全心信賴的人,果然很多。只是「朋友」,還太廣了。除非,有別的角度,用別的關係,那,在別的層面,才可能得到「第一」--或是「惟一」的順位。
只是,還不曉得該怎麼做。
第五章、為君怒
拋錨時,我也沒想過我們會在美國這的休息站遇上影集常見的無聊搶匪。不過這兩個小賊似乎不是普通人--實際上,店主給我的感覺也不普通。但當下沒得細想,我跟張小哥裡應外合,順手地打擊劫匪,救回秀秀跟胖子。
但在另一個匪徒衝出後門,而後聽到一記槍響時,我們都愕住。
被張小哥擋住了後門口,只影綽地看到人,但也夠判斷位置。我用雨傘撐壁,縱過張小哥頭頂,在那個劫匪吃驚中跳到他肩上,一低頭,只見地上染就了大片鮮血,那只可能是一個人的。
西班牙鬥牛,早期謬傳是靠紅色刺激牛的視神經。但現在,我的心情跟那些牛也類似。在幾記骨頭碎裂跟哀慘叫聲中,姓張的飛奔而來,趴在地上,將滾逃入車中的吳邪拉出來。我們看到他滿腿的血已浸透外褲,臉上還勉強笑著,看了趕出來的秀秀兩人一眼,才昏過去。
我踢開已摔倒的劫匪,跟姓張的一起:撕褲、壓脈、綁帶、抬高,在血終於比較止住時,我才想起該生氣的一件事。
他不是說,你是可以信賴的第一順位朋友?居然沒能保護到他?
當秀秀衝來擋住我時,我才發現我已經吼出來。而王胖子卡在我們之中,一臉牙疼的表情撫著自己胸口。
為什麼要那麼驚惶?我只是第三順位的關係者,不是嗎?
看著送醫的直昇機飛去,聽到胖子在嘀咕,然後被秀秀拉著上車時,我想,我不能只坐著等天亮。
那些「朋友」只能呆等醫生允許,而我自有我的辦法。
六、定位息
透過老親家關係,跟華真螢借得她的身份,扮裝進了醫院。歐美人向來公事公辦,也不會多過問人的私事,我沒有特意縮骨用人皮面具,也沒人在意我。頂多,是值班醫生,在我又自吳邪的單人病房「巡視」出來後,問我一句:「這回住院的傷者,是你的誰嗎?」
「是親戚。」我按照華真螢的身份回答。
「只是親戚?」那位醫生呵呵笑著,似乎自得其樂。
我沒什麼想回答的。
在「巡視」病房時,看到輸血過後臉色稍微恢復的吳邪懨懨的緊閉眼睛的模樣,真的有點令人擔心。他的歡笑、信心,似乎都在流失的血液裡。
所以要他能夠活著、呼吸著、心跳著。
本來以為只有巡房任務,不過,「值班」還是得服務些病人。我替一個老頭清過嘔吐物,替一個老嬤嬤倒牛奶。當第三次鈴響的我渾沒好氣時,我發現那是吳邪的床。
由於醫師確實交代過吳邪二十四小時內不得動,我就叫他待在床上用小便斗,他漲得滿臉通紅的樣子實在有趣,過去都沒見過有人情緒那麼明顯。但他仍懂得「配合醫囑」,不像某些病人就是要自以為是,因此我覺得相處起來很愉快。
不過,不知是否我多心,彷彿看到他的鼻子又微微抽動,像警犬般地在嗅什麼。
處理完事情,吳邪主動和我要水閒聊,我想,從這看他其實也可以和女孩子自在聊天,卻不知為什麼聽他常向王胖子抱怨沒牽過女人手?
然後,我立刻知道,原來這位小三爺也不是笨蛋,他是在等機會確認眼前人是我。
被吳邪拆穿身份後,我也沒大所謂,先將事情都推在秀秀身上,說是他們委託來的。吳邪也信了。顯然,他會因為環境懷疑,但卻也會因人相信。
那麼,我也是值得被信任的了?
這麼一想,心情好的有些奇怪,但眼看天亮,也該回護理站去。
然後,我想起來,問他究竟怎麼靠什麼認出我?明明我覺得那個張小哥如果真要來,也可能會來--不過他沒有華真螢身份可借。
結果吳邪居然說了一句:「香氣」?
或許吳邪不以為這是錯誤判斷,但是,以一個成年在道上混、需要時下斗的當家來說,絕不可能在身上灑什麼香水,那根本是在昭示、標明自己地點的火把。
他怎麼會覺得我有灑什麼香水?
我突然想到馬上要演的那本「貴妃醉酒」。按古書所載,楊貴妃的體質稍胖,加上有多汗症,汗多到濕透巾帕,但唐明皇寵她愛她,覺得那種透帕的汗味即使是汗清與水粉的夾雜味,亦是種「生香」。
對照在四川時,他從沒說過我有噴香水,現在卻主動提香氣一事,甚至用香氣來認出我來看--
美國研究指出,互相吸引的人,會注意到他人不會注意到的、彼此的「荷爾蒙」。當「心儀的」兩性相遇時,就會被這種幾乎覺察不到的氣味吸引。異性聞到這些味道後,能刺激呼吸中樞,從而加快呼吸過程,給予大腦充分的氧供應,最終引起興奮。
這倒是提醒我一件事。如果,在「朋友」之群,沒可能超到第一位時,也還有另一方面,不是嗎?但,「心儀」的價值在哪裡?是「荷爾蒙」先於「心儀」,還是「心儀」先於「荷爾蒙」?
而且,那個研究裡,說的是「兩性」。我,卻是--解當家。
第七-八章、凝思苦
在飛往舊金山的機上稍做歇息,我便得上演了。
霍婆婆要汪太公派人來接我,總算還趕上他們眾人聚會吃飯演出。我便上了「貴妃醉酒」一段,眾老輩均贊。汪太公尤其指明說:「這位貴妃的相思絕不只在思『皇上』,而且真真切切地思她的『三郎』,這才是讓人感到『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的心情啊!」
果然是有眼光的人。
我為汪太公能看出潛藏的心意佩服。會有那靈感,完全是來自於在四川山上,幾次談天對話時的互動,引發我的聯想。
只是,我自己能嗎?
身為當家,我必須為家族的前途著想、身為班主,我還有戲班的團員要顧。我必須有個世人定位的「賢內助」才可以生活。尤其,我有「繼承者」的壓力。
再怎麼說,如果不是「兼具雙方共同血緣」的人,不可能是穩當的繼承者。顧炎武雖是過繼的兒子,但他母親王太夫人好歹是顧家的「望門寡」,大可以只靠父親的血脈就成。而我,解當家、他,吳小三爺,不能偏向一方。
除非是,從共同外家中的--
突然記起有某個適當的人選,我心裡倒是笑了。
「腳傷都如此還能笑,果然不愧是霍小仙說,最出息的老九門年輕一代。」
在華大夫呵呵笑著替我推拿時,我也能夠笑笑答:「您過獎了。」
沒錯,真要感謝我那些叔叔們死後,女眷中「嫁的嫁」、「分產的分產」裡,會留下她們不想要的「包袱」,那,倒是我現在的後盾了。
那麼,我現在要思量的,倒是「他」吧。
而且,我也該想想,我自己是真的喜歡男人嗎?
想擁有的心,是「情」還是「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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